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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2-02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文昌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昌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定于2019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开展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文昌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证明原件;
(六)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八)属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及“文昌市村(社区)干部”的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文昌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九)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十)考生需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2月13日-2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地址: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室(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委市政府大院主楼四楼406室)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考生本人签名)。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98-63330057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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