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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公告(第1号)

来源:澄迈县委组织部 时间:2020-03-06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澄迈县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拓宽选才引才视野,服务澄迈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经研究决定,澄迈县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3名高端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一)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针对具体职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

(1)临床医学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担任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院长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比照正科级管理)、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比照正科级管理)人选

(1)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经济类、法律类、工程类相关专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决策判断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优先考虑具有资本市场研究、资本项目运作、投融资、土地整理和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置运营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5年以上建筑类、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具有5年以上领导岗位(比照副科级管理)工作经历,或者2年以上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岗位(比照正科级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5)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建筑类、工程类优秀人才,或担任县级以上建筑机构总经理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因重大突发事件受到责任追究,或者违反行业行风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管理方式

(一)对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可任选以下一种薪酬待遇方式:如选择聘期管理的(每一聘期3年),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方式,总薪酬标准在40万-50万之间,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委托用人单位与人选协议薪酬并签订聘任合同,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如选择体制内管理的,实施县内同类人员正常工资制。

(二)对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薪酬及契约化管理,总薪酬标准在25万-35万之间,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三)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人员,可按有关程序认定,并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年2月19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中午12:00,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bz6762922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并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履历业绩分析

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面试测评环节建议人选。

(三)面试测评

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测评,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联合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通过的,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决定聘任

根据职位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办理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选聘职位报名人数较少或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聘。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与选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肃查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98-67629229;

联系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县委办公楼508。


附件:澄迈县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报名表澄迈县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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